馬頭圍塌樓導致四死意外,法庭判決承建商罰款$10,000。這件有四人死亡震撼香港的巨大意外,律政司只控告77歲的承建商,但業主、屋宇署及屋宇署的屋宇測量師都沒有被告。樓宇是多年日久失修才會倒塌,整個過程漫長,業主沒有負上維修的責任。屋宇署在接到承建商的報告後,屋宇測量師兩次到場都認為沒有即時危險,他們是否有疏忽呢?法官的評語說他們巡查求其、交行貨。
一件意外有多人需負上責任,但就只有一人被控告,這些法律問題真係難以理解。而法庭判罰$10,000也難明白。四人死亡都不需判囚,冷血去計算每條人命才罰$2,500,只被亂丟垃圾罰款$1,500多少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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